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是注册并成立于香港的一家spv公司,持有上市公司B公司股份25%,2022年7月B公司给A公司分红100万,并按相关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纳了10万(100万*10%)的企业所得税,根据协定股息税率,应该是就差额进行退税的,应该退多少?如何去办理退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协定股息税率是5%,那么您公司应代扣代缴5万,退税请参考以下文件,具体以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无论是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还是扣缴义务人源泉扣缴或指定扣缴,都应向税局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这张表应该由非居民纳税人自己如实填写。
(三)需要备查的资料
备查资料,包括以下几项:
1、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享受协定待遇的前提,是协定缔约对方的税收居民,所以必须提供缔约对方主管税局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证明有时间限制,必须是取得所得的当年或上一年度,是对方税收居民。
如果享受国际运输协定待遇,可用其他符合规定的证明代替。
2、权属证明资料
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资料。以支付股息为例,得证明对方是股东,得证明董事会确实决定分配股息了。
3、受益所有人身份资料
为了防止滥用协定的优惠,协定有“受益所有人”的规定。享受协定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协定待遇的,应留存证明“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
“受益所有人”的规定,比较复杂,不再详述。具体资料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
能够证明非居民纳税人可以享受协定待遇的其他资料,最好也备好
如果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税款,但需同时提交有关资料。根据《征管法》第51条的规定,申请退税的时间是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
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