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即有应税收入、也有免税收入,可以严格做到分开核算;对应的进项税按以下方式处理:没有区分对应的是应税收入的购进还是免税收入的购进,直接汇总全部进项税,之后,按免税收入占全部收入(免税加应税)的百分比对进项税转出。
应缴增值税=应税收入*13%-全部进项税*应税收入/总收入
以上处理是否正确,有无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即有应税收入、也有免税收入,可以严格做到分开核算,既然可以严格做到分开核算应税的收入进行抵扣,免税的不进行抵扣就可以了。
只有在无法进行区分的情况下进行比例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