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一再生资料回收循环利用公司将建筑垃圾破碎分解后,用来生产混凝土销售,那么这种混凝土销售还是可以简易征收吗?这种方式的成本咋办(因为建筑垃圾由工地直接运送过来,不需要支付费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财税〔2009〕9号文件(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不可以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式方交纳增值税。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材料不需要支付费用,那么生产混凝土发生的人工成本及其他成本可以计入产品成本进行核算。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您好:贵公司上述业务没有相关文件做出具体规定,建议贵公司与当地税务务机关进行一下咨询,由所在税务机关进行一下判定。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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