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土建总包单位,公司接一工程,包括土建和钢结构厂房,我公司把钢结构这块分包给具有钢结构资质的专业分包,钢结构企业开具两种税率的发票13%和9%,钢结构厂家开给我公司13%的材料(钢构)发票和9%安装费发票,13%税率的材料发票我公司在异地预缴时能否作为分包款进行差额扣除,预缴税款。有什么税收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3%税率的材料发票你公司在异地预缴时可以作为分包款进行差额扣除,预缴税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七)建筑服务。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