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税前扣除吗?高速公路通行费是不征税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预付卡充值可以睡前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收取的费用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非增值税应税业务,应当开具非税收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合规票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充值不征税发票并不能充分证明支出实际发生,本案中,A公司将相关支出作税前扣除的法律依据并不充分.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6月6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由此可见,充值不征税发票由于不能证明支出实际发生,也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要求.
综上分析,A公司以充值不征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通行费充值支出作为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