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与B公司投资成立C公司,运营期间A公司投入C公司100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100万元,现AB公司终止合作,A公司将其所在C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请问C公司账上挂的100万元该如何处理? C公司可以将A公司投入的100万,转为“实收资本-B公司么”?然后A公司将这笔“其他应收款”转为长投后,转为投资收益科目借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之前A公司投入的资金如果属于投资性质资金在初始投资时应做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帐务处理,但企业做为其他应付款,一般会理解为借款或还款,与投资没有关系。之后如果按照贵公司所讲的方式进行帐务处理是存在问题的,除非企业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建议贵公司谨慎处理。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