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公司是一个加油站。客户充值汽油费1000元,赠送80元。将来给客户开具1080元加油发票。收到加油卡时80元赠送的油费该如何处理?目前,借:银行存款1000
借:财务费用 80
贷:预收账款 1080
客户消费时,借:预收账款108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5.75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124.25
这80元费用没有发票,该业务怎么处理比较合理?能否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加油站的充值返利是一种销售折扣方式,其税务处理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借:银行存款 1000
贷:预收账款 1000
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84.95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5
您公司按1000元缴纳税费。
请参考以上文件处理。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