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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

2022-11-11 16:46:2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让我司将应付给A的(A属于我司的供应商)款项支付给法院不得向A公司支付,法院开具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给我司,A公司拒绝开具对应款项的发票给我。请教老师我司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收到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款票据是否能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无风险,A公司不开发票可以向12366投诉,行政往来票据属于合法的票据,可以在税前扣除。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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