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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客户后要对方付律师费和诉讼费可否开增值税发票

2022-11-22 14:46:36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一家混凝土公司,起诉客户后,双方进行了协调,但我方要求客户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等费用,对方也同意,但对方要求我公司开发票,我公司可否开发票的内容是律师费,诉讼费的增值税发票给对方,我们开收据给对方可否?我方做营业外收入,对方做营业外支出,这样可否抵前企业所得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公司没有提供律师和诉讼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只有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双方可以凭合解协议及您公司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相关票据的复印件,您公司不做收入处理,您公司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原计入科目),对方计入营业外支出,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公司是以理由起诉对方.未付工程款或货款,如果是这样的话,您公司收到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属于收取的价外费用,按工程款或货款的相关税目给对方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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