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我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按照合同金额开具发票,客户打销售款项,但是货物会陆续发货,会超过12个月,开票当月已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并缴纳税款,由于货物一直未发完一直未确认销售收入,现在12月份了,货物发货会持续到明年,请问今年应该确认销售收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