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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问题

2023-02-27 09:31:04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现在建设工程联合体EPC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方作为牵头人(例: 设计、施工、设备联合体),问题:1、如何给甲方开具发票最合理? 2、现甲方要求设备提供13%专票,那设备方可否把13%专票开给施工方,施工方给甲方开具13%专票?(有价差) 3、施工方能否开具13%设备发票(无此经营范围)? 4、还是施工方统一(含设计、设备)为甲方开具9%工程服务发票,然后设计方给施工方开6%设计服务发票,设备方给施工方开13%设备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有的税务局其认为应该按照兼营处理如果甲方要求由牵头公司统一开票,并将所有款项支付给牵头公司,牵头公司再将款项支付给其他合作各方的,其他各方可以开具专票给牵头公司结算相应款项,牵头公司计提进项税额。

有的地方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如EPC总承包工程,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具体适用哪种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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