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因政府发展需要,现收储我司部分土地,请问是否需要申报缴交土增值税?能够申请减免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1、若符合城市实施规划,如取得的政府部门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同时,因为企业已经在取得补偿之前将土地使用权交回给政府机关,所以企业从开发企业取得搬迁或拆迁补偿,不是因为向支付补偿的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仅是开发企业对企业发生额外搬迁或拆迁费用的弥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但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对一些固定资产和存货进行处理过程,取得固定资产和存货处理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按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