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自然人股东将所持A公司100%股权转让与B公司,转让时A公司实收资本100.净资产90.转让股权定价100,转让后A公司原债务由B公司承担,请问A公司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税?怎么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A公司自然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个税,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全部股权的计税成本×转让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