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咨询一下土地转让双方需要交什么税费、税率是多少?如何可以降低税费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的税率9%。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为:(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土地增值税税率怎么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计算方法:
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别,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税税率为50%。
按照土地增值税税率表,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所得税及相关附加税。
买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您说的降低税费的问题,涉及到税收筹划,不是本答疑的服务范围,您可以咨询当地纳税人俱乐部,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