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20万商业汇票,建筑公司又将20万商票支付给了供货商,商票到期供货商未兑付出款项,将建设单位及建筑公司起诉了,建筑公司支付的20万案款及6万诉讼费、执行费(费用法院给建筑公司开的收据),请问老师,建筑公司向建设单位追溯20万案款及6万的诉讼费、执行费,需开具什么手续?建设单位要求6万开利息发票? 妥否?建筑公司能给建设单位提供分割单可以吗?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建筑公司向建设单位追溯20万案款及6万的诉讼费、执行费,法院的判决文件就可以。
诉讼费就是结算诉讼费,开结算收据。
建筑公司能给建设单位提供分割单是可以的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