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境内的一家药品研发企业,拟利用公司自有的研发能力为美国一家企业提供化合物研究服务,研究成果为化合物样品及相关报告。
请问:我公司这项研发服务是否可以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享受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或零税率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如果贵公司这项业务属于完全在境外进行的,可以享受。财税2016.36号文件 七、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