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公司在广西有一个仓库,目前与当地光伏企业洽谈以下业务:
我司将仓库的屋顶出租给光伏企业收取租金,同时光伏发电产生的电力,我们支付电费。
想请教以下问题:
1.仓库屋顶是单独出租,增票开票税目是否为【形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9%?除此之外是否能按5%进行简易计税核算开票?
2.光伏企业发电开具专票的话,其税率是多少?
3.因为一般情况下,用电费用会高于屋顶出租租金,如果税率不一致,是否能以冲抵后的金额开票结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按不动产出租开具发票,如果不动产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采取简易计税即按5%的征收率开具发票。
2.电费的税率是13%,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现在有优惠是1%。
3.不能按相抵后的金额开具发票,应分别开具发票,相抵后开具发票与真实业务不符,有虚开发票,以达到少缴税款的嫌疑。双方应分别开具发票,收付款可以按相抵后金额收付。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