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经营范围是生产和安装交通通讯设备等电子产品的,并对产品进行售后维护和维修,在同一个订单里有销售产品和包送货,请问能不能把销售货物和运费分开来核算,分别按13和9%的税率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在同一个订单里有销售产品和包送货,按13%开票,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