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务说是研发活动但是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个研发活动如何界定?高企认定研发费用又是如何确定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七类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根据研发活动的定义,企业发生的以下一般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不属于税孙顷收意义上的研发活动,其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上述所列举的7类活动,仅是采取反列举的方法,对什么活动属于研发活动所做的有助于理解和把握的说明,并不意味着上述7类活动以外的活动都属于研发活动.企业开展的可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必须符合财税〔2015〕119号文件有关研发活动的基本定义等相关条件.
高企研发费用认定是指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要对自身的研发费用进行认定,以证明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一、研发费用的范围
企业的研发费用包括内部研发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其中,内部研发费用是指企业自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等,研发材料的费用,研发设备的折旧、维护等费用。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产生的费用,包括研发服务费、专利许可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