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赠送商品需要开票吗?纳税申报时应如何填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赠送物品相当于视同销售,可以开具发票,也可以不开发票。
如果你不开票的话,可以在纳税申报时将该赠品软件金额填写在未开票收入栏。
如果单独向客户赠送的商品也是可以开具发票,一般根据税法的规定,赠送的商品应该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也需要确认收入。应当视同销售一样做帐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
库存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