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委托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以及会计和税务处理上有什么区别吗?要开票确认收入吗?政策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需要确认收入。
1、要求不同: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自己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承接方无需支付进口费用也不承担销售风险。
来料加工,是自己提供人力和设备根据供方提供的产品和要求进行加,一般用于小数量的加工行为。
2、性质不同:
来料加工就料来自对方销售给第三方。带料加工的企业需自筹资金从国外购入料件,然后自行向国外市场销售。
委托加工加工就料来自对方又销售给对方。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3、选择不同:
来料加工,企业有自主权,根据自身的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选择市场上所适销商品进料加工,委托加工,由委托方控制生产的品种、数量和销售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