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什么时候按13%开票?什么时候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已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或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未申报抵扣的,出售时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4%)×4%×50%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企业,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税=售价÷(1+3%)×2%。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