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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增值税

2023-09-28 09:14:21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符合财税〔2011〕70号文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增值税上怎么来处理,具体的文件依据是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第七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八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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