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是2022年12月26日,2023年4月19日办理的税务登记,请问超过30天符合税法规定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新设立企业超过30天未办理税务登记,不符合税法规定,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