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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期收款销售给乙公司10台车辆,但车辆先上户到甲公司,以租赁方式与乙签订合同,乙分24期还款,租赁届满,无偿过户给乙公司,咨询如下: 1、甲公司具体的会计处理分录、收入确认的时点、车辆成本是否可分24期分摊; 2、增税费、所得税纳税时点。

2023-10-25 15:38:45
提出如下问题: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分期收款销售给乙公司10台车辆,但车辆先上户到甲公司,以租赁方式与乙签订合同,乙分24期还款,租赁届满,无偿过户给乙公司,咨询如下:

1、甲公司具体的会计处理分录、收入确认的时点、车辆成本是否可分24期分摊;

2、增税费、所得税纳税时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属于特殊的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和承租方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会计处理:

购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购入即出租作分录,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款时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同时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按实际利率计算确认),

贷:租赁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方会计处理:

出售资产时作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租入资产作分录,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付款时作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际利率确认),

租入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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