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占用某村集体土地 123.2亩(其中耕地 47.57 亩)用于猪养殖,国土资源局土地备案中说明:该块土地按农用地管理。所使用的土地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现税务局要求47.57亩耕地需缴纳耕地占用税,我公司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我公司从事猪养殖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缴纳范围。我公司看法是否正确?是否有更充足理由与税务局沟通,请列示,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猪养殖需要建造猪舍,这属于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