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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合伙企业收到分红款,没有分配的情况下,不用代扣代缴,在分配时才代扣代缴,税率是20%,用收入额乘以比例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