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给离职人员没有发放的工资,能否计入营业外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若之后来领: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
若之后不来领: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