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新能源充电桩收入

2023-12-15 10:16:5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新增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主要是用于停车场的充电,最大的成本支出是前期需要购入整套充电设备,每个停车场项目的充电设备金额在上百万元。我们收到的充电收入是不是要按照电费的13%交纳增值税做收入,购入整套充电设备入固定资产,之后每个月计提的折旧进入当期成本,请问老师,是不是这样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是这样处理的。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