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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高管境内补贴问题

2023-12-21 15:58:5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外业高管在境内补贴个税有什么优惠政策吗?企业需要在税务管理机关做什么申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国税函〔2007〕946号文件中所说的外籍高管,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担任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根据《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5〕125号)第三条规定,高层管理职务是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外籍高管纳税义务的异同

如果外籍高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则为居民纳税人,应就境内、外所得申报纳税,与本国纳税人没什么不同。

如果外籍高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则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48号)第五条规定,自其任职起至解除职务止,境内企业支付(包括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包括董事费)应申报纳税;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视其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而定,与一般外籍在华人员没有区别,适用以下政策:

一、年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期间境内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外籍人员,其境外企业支付其工资薪金并且不是由雇主的境内机构负担的,不缴税。

二、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安排)规定的期间境内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要缴税。

三、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外籍人员,其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不缴税。只有居住超过五年,从第六年起,其境外工作期间取得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才征税。

企业需要在税务管理机关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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