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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

2024-01-18 16:14:1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向对方企业购买货物,已收到货物尚未支付款项,后对方企业倒闭将债权转给个人,而个人名下有公司经营业务与此业务相同,对方个人表示税局以此为由不给他代开发票,请问是否有相关明文规定?对方不开发票不算逃税吗?我单位如果没有收到发票是否需要所得税调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没有相关明文规定对方不开发票不算逃税。你单位没有取得发票,需要做所得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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