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在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处置资产,对方单位摘牌后向我方付款,我方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发票类型及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固定资产,出售时按3%减按2%征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出售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含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比如(货车),该固定资产购入时已经抵扣过(包括可以抵扣但自身原因未抵扣的),出售时按13%的税率缴税,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