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制造业,公司员工因工需要出差越南,公司委托旅游公司办理签证,旅游公司可以开具经纪代理服务发票吗?其告知只能开旅游服务发票。开旅游服务我司能税前列支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结合下列税收法规来看,员工的旅游费用并不属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不包括员工旅游费用的。
结合税收法规来看,员工的旅游费用并不属于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福利费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公司让员工免费旅游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员工出差开旅游服务公司的发票不能所得税前列支。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