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土地使用税问题
2024-03-21 16:14:4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购买了一块土地但一直没有开发,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目前这块地用于虾蟹养殖,从事牧渔业是否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需要办理营业范围吗?若土地改为租赁给农民养殖,又该怎样征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国税地字[1988]第15号
十一、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
因此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土地使用税,免土地使用税与营业范围没有关系,租赁后用于农、林牧、渔业也是免土地使用税的。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说的从事农、林、渔业的专业用地,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地,这个不会在土地证上标注。假设您有10亩地,其中9亩地用于农业生产,另外是加工和生活、办公场所,那么这1亩地是不免的,这个需要企业在申报时填清楚。税务机关可能会核实。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