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是母公司,B是子公司,同一地区,母无偿借给子公司100万,母是一般纳税,子是小规模,2个公司100万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怎样处理?
反过来子借给母公司呢?子公司又享受着增值税优惠呢?
如果母子都盈利或亏损是不是一样处理,如果一方盈利一方亏损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集团母子公司之间的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母子公司之间若税负相同,无偿借贷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无偿借款时,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母公司其他应付款,要注意区分子公司收到母公司无偿划转资金的会计处理,借方,银行存款,贷方,资本公积。
子公司借款给母公司,如果双方确实约定是免息的,是可以不收利息的。
如果不是免息借款,对于子公司来说取得的利息收入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