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早上好,老师,咨询一个问题,我公司是母公司,下属有两个控股子公司,想无偿借款给这两个公司,有什么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无偿借款按照上述规定属于视同销售服务,对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0 号)规定:“三、自 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6 号)附件 1 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 号)等 16 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