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是家电零售,B是家电安装公司A的子公司,A在销售家电商品,B去免费安装,后期品牌家电厂家把安装费支付给A公司1000元,B公司开发票给A公司,A公司将1000元支付B公司。请问厂方给A的时候A怎么做账交税?A支付B的时候怎么做账?代收代付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厂方给A的时候A做收入,A支付给B公司里也需要开具发票,
代收代付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为收、付款企业提供的面向企业或个人收取各类款项的服务,通过事先委托授权,第三方支付公司依据指令到指定账户间资金支付结算。
没开发票不代表不缴纳税款,代付业务发生当月需申报缴纳营业税,不得延期纳税。前提是必须与代付方签订服务协议,对代付利润做约定,否则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如果是主营业务就记“主营业务收入”如果不是就记“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代收代付没有发票,可以开收据入账。
收到代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代收款
支付时,根据对方公司开具的收据入账
借:其他应付款--代收款
贷:银行存款等
扩展资料: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