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有个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所得税是先分后税,2023年是亏损的,2024年第一季度略有盈余,但是还是不能覆盖2023年的亏损,那么我在申报合伙人经营所得或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先弥补亏损,不申报经营所得和企业所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合伙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可以弥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