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办公楼(三层高)外墙围处新增加的防雨棚有支柱(约一层楼的高度,)缴纳房产税吗?相关法条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不缴纳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
财税地字〔1987〕3号
总局(86)财税地字第8号《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又陆续提出一些需要明确的问题。经研究,现作如下解释和规定:
一、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