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在A市贷款买房,贷款利息享受个税附加扣除5年,还清该笔贷款后,在B市按首套房贷款利息贷款买房,这笔贷款能否享受个税附加扣除,两笔贷款享受的个税附加扣除期限不超240个月可以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个人住房贷款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住房贷款利息。即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抵扣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以下是具体的抵扣规定和标准抵扣对象: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依据上述规定第二笔贷款不能享受个税附加扣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