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们是湖南一家销售厨房电器的公司,现商务局推出以旧换新政策,享受此活动的前提是:通过POS机打款至公司帐户、发票和以旧换新的动作,这三项前提要求通过云闪付上传。
为扩大销售,分公司经理欲将这种活动推广到经销商的门店,即按商务局要求,经销商零售的款项通过固定POS机打至我公司帐户(款项算其平时调货的回款),发票由经销商开具,这样只是形成三流不一致,但在运营过程中,没有形成税损,请问这种操作是否存在可行?经销商门店的以旧换新,是由经销商做旧商品的采购,对不对?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描述的问题不太清晰,依据理解回复,如有偏差,请描述清晰后再次回复您。
您说的以旧换新业务,顾客交款通过POS机打到您公司账户,您公司给顾客开具新商品发票,同时做旧商品的采购。是这样吗?商务局开展的这个以旧换新政策是不是对您企业有补贴或补助,或者这样开展业务有什么优惠政策,或限制条件,如果您公司想让经销商这样操作,经销商是否符合商务局要求的限制条件,只有符合条件,且按规定纳税,是可行的,如果不符合限制条件,则不能这样操作。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