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Z公司是由M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Z公司于2023年投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S,持股比例为100%,注册资金500万元,至2024.7月已陆续缴纳实收资本共350万元。
2024年7月底到工商办理变更,将S公司的股东由Z变更为M,持股比例为100%,(M未将350万的实收资本还给Z)。7月底S公司的净资产为95万元。
请问:这种将股东直接变更的情况是否合法,是否要签协议?是否要交税?这几个公司的账务分别怎么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既然从工商进行变更肯定有转让协议的,是合法的。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股权变更的会计分录处理
股权变更是一个常见的公司行为,它涉及到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多种情况。在进行股权变更时,正确的会计分录对于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至关重要。以下是股权变更会计分录的几种做法:
1.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
借方科目: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方科目:实收资本——新股东
2. 新股东交款时
借方科目: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方科目: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3. 支付原股东时
借方科目: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贷方科目: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 有溢价-代扣代缴-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税率:20%
借方科目:其他应收款-新股东-个税
贷方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5. 缴纳转移股权印花税时
税率: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借方科目:其他应收款-新股东-印花税
贷方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在处理股权变更的会计分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的会计政策来确定。同时,要注意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正确计算和申报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