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注册资本账务处理

2024-08-28 15:49:49
提出如下问题:
1、注册资本未全额收取,公司怎么账务处理?

2.注册资本设置管理股,怎么账务处理?

3、出资人出资货币资金少,但是注册资本按照全额登记,剩余未实际出资的怎么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公司的注册资本未全额收取时,根据现行的会计处理原则,主要遵循以下步骤:

初始阶段:在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下,无需立即进行账务处理。这是因为认缴制下,公司只需要在实际收到投资时才进行账务记录。

实际收到资本时:当股东实际缴纳部分或全部认缴资本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资产科目(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表示公司收到了实际投资;
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表示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如有溢价,则溢价部分应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613。
印花税的计算:对于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部分,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例如,对于实际到账的100万元,印花税计算公式为:1000000 * 5 / 10000 * 0.5 = 250元13561112431611。

未实缴部分的处理:对于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部分,不需要在账面上反映。这些未实缴的金额并不构成公司的资产,因此不应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后续管理:尽管股东认缴了注册资本,但未实际缴纳的部分不会出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也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总额。股东应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在注册资本未全额收取的情况下,公司只需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未实缴部分无需提前处理。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