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教下以下三种情况,企业减资被减资企业与股东企业的涉税问题:
前提:A公司为母公司 B公司为子公司(被减资公司)
1、A公司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形式取得B公司,收购时,B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已全部实缴,所有者权益10万(收购前经营亏损了90万),A公司以8万元的价格收购B公司,收购后决定将B公司减资至30万。
2、A公司投资设立B公司,B公司章程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实缴了20万,所有者权益10万(经营亏损了90万),此时A公司通过决议决定B公司减资至30万。
3、A公司投资设立B公司,B公司公司章程认缴注册资金100万,实缴了100万,此时A公司通过决议决定B公司减资至30万。
【情形1】:A公司是否要确认以下减资收益?
(100万-8万)*(100万-30万)/100万=64.4万
【情形2\\\\\\\\3】:是否不用确认减资收益?
是否还有其他减资涉税事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100万-8万*(1-30%)*(100万-30万)/100万=66.08万.2、是的,不需要确认收益。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