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与客户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产品选购咨询服务;
我公司与产品供应商签订“商务咨询合同”,客户在我公司推荐下选购了供应商产品,供应商向我公司支付推荐服务费。
我公司代收客户款--再全额代付转给产品供应商,由供应商给客户开具发票。
请问:1.供应商给客户开具发票是否符合税政法规,是否有效进行进项抵扣,税前扣除?
2.现客户认为他把钱转给我公司,要求我公司给他开具发票,不要供应商给他开具发票合理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供应商给客户开具发票不符合税政法规的规定,客户认为他把钱转给您公司,要求您公司给他开具发票,不要供应商给他开具发票是合理的,也附合三流合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