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同一总公司下属两个分公司A和B,A公司部分业务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总公司决定将这部分项目整体转交给B公司,并让B公司承担A公司的亏损,B公司应该如何承担?账务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总公司转让分公司是有限制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不能转让分公司。分公司的一切行为均受总公司指挥,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是由转让后存续的企业法人承担5。
综上所述,总公司下的一个分公司整体转让给另一个分公司,亏损应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其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