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2020年后实际收到2020年前的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024-09-18 09:09:43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2020年后实际收到2020年前的与销售数量有关的非中央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查询了国税总局2019年45号公告,里面只是规定了中央财政补贴,那么省级和市级的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没有文件明确,现在税局要求补税,是否有文件支持可以不补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公司取得的与销售数量有关的省级和市级的财政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补贴方不是购买方,不属于销售行为。没有文件支持应交税
那现在税局要求补税,怎么回复?
税局说我司的不属于中央财政补贴,需要补交增值税,我们怎么证明省补和市级补贴属于中央财政补贴,不需要交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财政补贴是指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目标,对企业或个人提供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奖励。在税收方面,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而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当财政补贴与企业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时,这种情况下的财政补贴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某地交通运输局给当地公交公司按照乘车老年人的人数发放老年人持卡乘坐公交车优惠金额的补贴103万元,由于该笔补贴属于与公交公司取得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因此需要缴纳增值税,应按照公交公司简易征收适用的征收率3%来计算增值税。
对于与企业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即不直接影响企业的销售收入或数量的补贴,可以不征收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开具不征税发票2。
对于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补贴,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这些条件包括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以及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综上所述,财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取决于补贴是否与企业的销售收入或数量直接挂钩。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而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此外,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还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从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因此,企业在收到财政补贴时,应根据补贴的具体条件和用途,合理判断其税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