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甲方使用2024年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494万元入股到乙方。2年签一次合同,每次签约完成后先拨付分红款,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衔接资金使用方向、银行利率等相关政策)合作期限及具体收益比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补充协议。国有农场巩固提升项目资金仅限于公司粮食收储项目使用,不得挪作它用。乙方以494万元为基数,每次签约完成后先支付给甲方分红款29.64万元(按衔接资金总额的3%缴纳资本金收益)。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参与乙方的利润分配,乙方独自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保证资金用于粮食收储,如挪作他用,视同违约。请问乙方在收到款项和付分红款时的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甲方资金到乙方后,乙方的注册资金增加没有,如果没有增加,不是入股,实质为资金借贷,甲方收到的不属于分红,而是资金使用费,应当给乙方开具资金使用费的发票,甲方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乙公司
贷:银行存款
收到使用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
乙方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甲公司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