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是个体工商户,承租房屋转租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申报房产土地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由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你不需要申报房产税和土地适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国发[1986]90号
颁布时间:1986-9-15发文单位:国务院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订)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颁布时间:2006-12-31 08:36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 根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