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原始股涉税

2024-10-26 16:49:56
提出如下问题:
发起人为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新三板创新层原始股份转让涉及交纳什么个税?发起人为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后定增的股份转让涉及交纳什么个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自然人转让其持有的持有期超过一年的新三板创新层原始股份,涉及交纳的个税主要是股息红利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和计算方法如下: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所有所得均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外,个人转让股权时,还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个人转让股票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算持股期限,即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